今年5月,江蘇發(fā)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意見,列出購買電動汽車的省級補貼標準。近日,江蘇省財政廳、省經信委再次發(fā)布補充通知,對不同規(guī)格電動汽車的省級補貼標準進一步細化,按照車身長度、續(xù)航里程數等進行區(qū)分,比如車身大于10米的純電動客運車每輛補貼20萬,而續(xù)航能力在250公里以上的電動乘用車每輛補貼2.5萬。
比亞迪K9電動大巴行駛在南京街頭
上半年,省財政廳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印發(fā)了《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》(蘇財工貿〔2014〕64號),規(guī)定對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按中央財政補貼標準的40%,比如純電動乘用車2.5萬元/輛,純電動客車20萬元/輛,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客車10萬元/輛,超級電容、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6萬元/輛等。不過,補貼標準發(fā)布之后,也有部分推廣應用城市及部分用戶和企業(yè)提出要求,希望能進一步明確不同規(guī)格純電動客車和乘用車的省級財政補貼標準。
為此,兩部門重新考量,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(guī)定并考量江蘇的情況,在近日發(fā)布了補充通知,主要是按照不同車長的純電動客車和不同續(xù)航里程的純電動乘用車分檔設定補貼標準。比如純電動客車(按車長L):L≥10米,每輛補貼20萬元;10米>L≥8米,每輛補貼16萬元; 8米>L≥6米,每輛補貼12萬元。純電動乘用車(按續(xù)航里程R):R≥250公里,每輛補貼2.5萬元;250公里>R≥150公里,每輛補貼2萬元; 150公里>R≥80公里,每輛補貼1.5萬元。
補充通知還要求,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對2014年推廣應用的純電動客車和乘用車財政補貼標準,可根據本地區(qū)實際情況具體確定。
來源:現代快報
作者:張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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